第2种观点: 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国家补贴:在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可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通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最高可申领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预计每年将有200万职工受益。此一出,除了领取国家补贴外,还可以领广东省财政补贴,各地区专享高额补贴。《通知》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将根据各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初级工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以下所列种类:1、教师资格;2、注册消防工程师;3、法律职业资格;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5、注册会计师;6、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7、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8、注册核安全工程师;9、注册建筑师;10、监理工程师;11、房地产估价师;12、造价工程师;13、注册城乡规划师;14、建造师;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16、注册验船师;17、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18、兽医资格(执业兽医、乡村兽医);19、拍卖师;20、演出经纪人员资格;21、医生资格(医师、乡村医生、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补贴。法律依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十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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