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销售劣药罪的条件会有: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本罪的犯罪特征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
(1)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
(2)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5、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生产劣药罪的具体追责情况,是需要基于生产劣药的具体数额大小,以及是否造成了其它公民的严格身份损害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对相关犯罪情节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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