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岛财富。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判几年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判几年

来源:宝岛财富


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一般是指通讯设备因遭受破坏而丧失原有功能,以致造成公共广播、电视、通讯不能正常进行,使不特定多数的单位和个人无法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或者进行其他通讯联络活动,并且由此可能引起其他严重后果。

所谓严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中断的性质、时间长短、影响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全面考虑确定。

一、破坏电力设施罪中伤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特征

破坏电力设施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的界定:危害公共安全是指有可能引起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使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破坏电视台专用的电缆怎么处罚?

如果是广播电视信号专用的电缆,可能涉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广播电视设施是属于公共财产,破坏广播电视设备设施的,是属于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opyright © 2019- bdd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