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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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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行为人有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且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即通讯设备因遭受破坏失原有功能,以致造成公共广播、电视、通讯不能正常进行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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